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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农业法制工作的现状问题及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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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自贡市农业法制工作的现状问题及措施

   一、基本现状
  随着《农业法》、《农业技术推广法》颁布实施以及《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实施办法》出台后,几年来,全市各级法制机关和各级农业部门十分重视,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和宣传贯彻工作,市、区(县)均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,使农业部门的法制工作开始起步,并开展了试探性的法制工作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:
  1、建立了法制机构,有一支初步形成的执法队伍。机构改革前,仅个别区县建立了探索性的农业执法大队。机构改革后,市农业局建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法规科,各区县也相应建立了农业政策法规股。截止去年底全市农业法制机构有行政专业人员13人,执法人员183人。
  2、农业法制工作得到领导机关和社会的认可。市人大、市政府和法制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确定了农业行政部门是执法主体,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执法行动中,明确市农业局做为农资打假的牵头单位,由计监、工商、公安等部门配合,扎扎实实地开展了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执法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在市农业局召开,也是历史上首次将主任会放到部门召开,专题研究“种子法”的贯彻落实情况。市财政对农业执法工作给予支持,给市局安排了一定法制经费。市农业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得到了领导机关和社会的认可。
  3、执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。去年全市制订农业法制规范性文件12个,核发审批农业行政许可641件,承办行政处罚案80件,挽回经济损失71.6万元;开展执法检查446件,开展普法培训2396人次;出动宣传车64辆次,印发宣传资料10.6万份,标语150幅。对整顿农资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  二、存在的问题
  1、农资市场尚待规范化。据了解,去年全市种子经营户就有600家以上,未经登记备案的约占一半,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440个,但仍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经营户未办许可证。此外,一些复混肥厂家生产的肥料严重不合格,蚕种和果、茶种苗违规滥调、乱引现象严重,菜地乱占用现象个别地方突出,有的部门违规办证的现象仍然存在。
  2、农业部门执法尚未走入正规化。农业部门内部各科、站多头执法,执法机构和行为不规范,政事不分,分散办理证照等影响了执法和办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。
  3、执法人员素质尚需培训。我市的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是由原来的农技人员转型过来的,其法律素质比较低,还需要采取本人自学、实地参与执法实践、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来加强政策理论、现代科学知识和法律、法规的学习。
  三、农业法制工作的对策、措施
  分析全市法制工作的现状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,结合前期外出考察的情况和省厅对法制工作的要求,提出抓好我市法制工作的建议措施。
  1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体系。经过行政机构改革后,市里和多数区县建立了专门的法制机构并挂了综合执法大队的牌子,但仍有个别地方尚无专门机构,仍需明确挂法制、执法机构的牌子在综合股室,或建立专门的机构。荣县在各个乡镇均设立了农业执法协管员,尽管协管员的“责、权、利”制度尚不完善,但建立协管员这一做法应在全市推广。市局建立执法大队(支队),组成人员以专职与兼职相结合,局里成立执法领导小组,由局领导和部分业务站负责人及法制部门负责人组成,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科,加强对农业法制工作的领导,从而开展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工作,使全市由市、区(县)农业局和各业务科站综合执法到各个乡镇建立协管员,全市统一着执法服装,形成一支从上到下的农业执法队伍。
  2、统一行使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等执法职能。为避免或减少执法出现失误和偏差,可将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,健全内部约束机制,实行综合执法,统一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等执法职能,增强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,树立农业部门执法的良好形象。要求区县对处罚五千元以上的大案与市里联合执法,有农业部门的三区配合市里综合执法,对市城区的行政四个区实行统一办理行政许可证的制度,减少由于各个区自行办证的印刷成本,并划分市和区的职责。对两县办理的行政许可,根据《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的精神,应报市里进行审批后再由县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备案证。各级的植物检疫和种子质检证根据法律法规仍由植检站、种子站办理,各业务站办理的网点,仍可保持原状。这样既有利于各业务站规范整顿自己的行业行为,又可争取创收,实现“双赢”。市财政应对农业执法罚没款提高返还比例,与公检法一视同仁,扶持农业这一弱智产业。
  3、对区县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。根据《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的规定要强化上级政府对其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、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层级监督。建议市局每年对区县的帐目进行1-2次的检查,并查阅办案程序,办案资料、办案行为、行政许可行为等。
  4、加强培训,提高执法者和经营者的素质。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、兼职执法人员、协助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业务素质、水平。建议由市里统一组织培训,由有较高水平的师资授课,对两县可委托培训,市里对培训质量把关,对市辖的五区可统一进行培训,也可与有农业部门的区协商培训办法。
  5、加强宣传力度。对农业法律、法规的宣传,是“四.五”普法的重要内容。我市要通过培训、咨询、板报、出动宣传车,印发宣传资料、标语、放影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“送法下乡”活动,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广大农民宣传农业法律、法规。
  6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工作的制度。开展法制工作,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不可少的。对执法者的责、权、利进行规定。如建立《备案审批制度》、《大案要案申报制度》、《农业协助执法员制度》、《群众举报制度》、《执法人员激励制度》、《岗位责任制度》等。
  7、建立农业法制学会:成立学会后有利于经常性的探讨法制工作出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,使我市农业法制工作走向正常化、规范化,不断向前发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局政策法规科提供
     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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